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

177-4440-7547

个人所得税采用预缴方式吗?

编辑:北京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17

一、我国现行《个人所得税法》除了允许三个特定行业(采掘业、远洋运输业、远洋捕捞业)和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采取"按年计税、分月预缴"的征税办法,其他企业和个人都要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.

二、相关法规规定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(2007修改)》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,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,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.

工资、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,按月计征,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,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.特定行业的工资、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,可以实行按年计算、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.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所说的特定行业,是指采掘业、远洋运输业、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.


上一篇:投资的股金分红转增资本如何做会计处理?

下一篇:红字发票记账如何写摘要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7-4440-7547
  • 咨询老师:王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7-4440-7547
返回顶部